法拍房大坑——清场交付问题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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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大坑——清场交付问题

    清场交付:也叫“交吉”,即将拍卖的房产交付给买受人。从法律上严格来说,清场交付本应该是法院执行过程当中的一个环节。对于买受人而言,能否顺利收房关系到能否取得房产的使用权,也是房产所有权当中*重要的一项权能。

01   

为什么说清场交付问题是法拍房*大的坑呢?

    随着法制环境日渐完善,很多法拍的问题处理都有规可循。过户凭法院裁定缴清税费就没有问题;税费、学位等提前做好尽职调查,情况基本都能掌握。但是作为老大难的清场交付问题依旧是个大坑!关键是各种情况都可能出现,导致处理起来时间、精力、费用成本的不确定性很大。

02

清场交付问题的由来

    曾经的法拍房法院都不负责收房,有些公告甚至会明确说明法院只提供执行裁定等文件,不负责清场交付,也就是一般所说的不交吉拍卖。

 

 

    *近几年,广州法拍房因为涉及纠纷较多,各地法院为了规范执行,也都陆续出台了指导意见,没有特殊情况应清场交付。以广东为例:2019年6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不动产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司法拍卖以清场交付为原则。

    但是法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受限于人力有限等原因,并没有全面落实清场交付。往往不明确说明,多是“灵活处理”,公告上也更为“暧昧”,很少直接写明不负责清场交付,而是表述为只提供拍卖裁定等等。

 

    从2019年下半年以来,可以感觉到广东高院对上述指导意见的执行力度明显加强,各地法院也配合成立了一些专门负责法拍的小组,开始执行以清场交付为原则。部分公告也会明确载明负责清场交付。

03了解原房主是否搬出

    大部分购买广州法拍房是为了居住的,但是有一部分广州法拍房是因为原房主无力还债而选择的无奈之举,由法院强制执行拍卖。这就可能产生购房者拍了房,原房主却不搬家的情况。因此小编建议你一定要提前了解被拍卖的房屋是否有人居住、是否拖欠水电物业费用、是否有他人户口等。这些都关系到购房者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十分关键。

 

04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房产的处理

    对于法院负责清场交付的房产,收房基本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只是申请程序及时间的把握会有所差别,熟悉操作能更好的对接贷款、办税、过户等手续,节省各类成本。

    对于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的房产也并非毫无办法,可以根据房产占 有人的情况分类分析及应对。

    首先,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梳理清楚我们可能可以获得支持的“队友”很重要。一是法院,虽然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到底,但是法院也希望买受人能尽快收房以便更好结案,诸如申请法院出面通知占有人搬离,裁定要求水电部门停水电,这些事项都是可以寻求法院去做的;二是物业,县官不如现管,物业作用不可小觑。物业是在房产所在地人手*为充足,调用成本*低的力量,也是强行换锁、清空房屋或者其他事项很好的见证人员。物业出于收取物业费的需求,往往也是倾向于买受人一边;三是当地民警或街道人员,面对可能发生的冲突,往往当地民警或街道人员也会出面协调,可以借助他们的力量给占有人施加压力;四是换锁师傅,也是**的关键人物,快准狠的换锁手法和果断配合往往能起到一击取胜的效果。

下面分类而言:

(1)被执行人及关联方占有

    *常见的有被执行人死猪不怕开水烫,主张所谓“个人唯一住房不能执行”,占有房产拒不搬出,更有甚者找来七大姑八大姨一起占有房产,强行碰瓷,不“补偿”就不走。

    应对思路:占有人狮子大开口,开始就直接谈判往往效果甚微。可以通过法院施压,要求强制搬离,同时申请停水电,水电停了无法正常居住,基本可以打破占有人继续抵抗的念头。辅以适当的谈判技巧,基本就可以顺利解决。

(2)承租人占有

    这点要先区分是串通伪造租约还是正常租约。

    1、串通租约:一般表现为长租,10年、20年都不鲜见。虽然很多并不符合严格的“买卖不破租赁”条件,但往往买受人寻求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时,各部门都会以有租约为托词,建议买受人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更为“高明”且“早有预谋”的被执行人还会在非抵押状态下签订租赁合同,造成表面上的合法租赁。

应对思路:基本同被执行人及关联方占有的情形。但是,如承租人满足非抵押状态下签订租赁合同、实际占有、真实支付租金等条件,长租合同形式要件满足,法院等相关部门一般都会要求买受人另案处理。

    2、正常租约应对思路:一般好处理,正常租客往往不愿惹纠纷,可根据情况到期再收房或者适当补偿清租。

(3)板块选择

(三)其他债权人占有

    这种情况可谓千奇百怪,随便举两个我曾经处理过的案件:比如,当年帮被执行人买房的中介因为中介费没有付清赖在里面不走,还拿出一堆被执行人开出的借款收据;再比如,装修到一半的房子没人居住,看似没有风险,但是拍下来后原来的装修公司就出来索要装修费。后续想卖房的时候,每次有买家上门看房,装修公司就会冒出来阻挠。总的理由都是原房主欠我的钱,你房子买的便宜,就理所应当“补偿”我。

    应对思路:其他债权人占有的情形在现在的法制环境下也很难负隅顽抗,严格来说可以定义为非法侵入住宅,完全可以要求相关部门处理。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凡事事在人为,要注意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技巧”。看不懂的建议谨慎捡漏,只能说明你真不适合。

    综上应该可以发现,之所以说清场交付问题是个大坑,就是因为虽然有可以参照的处理思路,但没有可以完全照搬的确定程序和方法。如有问题,欢迎交流

   *后,对法拍房来说,风险因素不可忽略,无忧入住才是我们购买房产的目标。选择“法贝找房”,一站式服务解决您的风险问题,保障您安心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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