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141号9楼(第一次拍卖)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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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的物详情

    附件下载: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现状调查日期:2022610

    执行裁定书

    2022)粤0106执恢80

    拍品名称

    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1419

    评估机构

    广东美佳联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权利性质

    出让

    用途

    办公、商务楼

    房屋性质

    规划用途

    办公

    钥匙

    居住使用情况

    无人使用

    租赁情况

    租约情况不详

    欠费

    有欠费,截至2019年至20211231日欠费情况:物业查询欠费215061元,只是含管理费,未包含其他费用,仅供参考,具体金额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部门查询核实并承担。

    其他情况

    权利人:赵志刚,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 0850104107号,房产登记字号:2012登记字8028302号,房屋所有权取得方式:裁定,已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50年,不动产使用起始期限:1998-08-26,不动产使用终止期限:2048-08-26,登记时间:2012-12-24,查册时间:2022-05-05

    特殊

    说明

    本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拍品介绍

     

    (一)标的介绍

    详见评估报告,请用电脑下载查阅

    (二)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请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该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税费负担情况: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如存在的水、电、气、管理费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 竞买公告

  • 1. 参与司法拍卖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 拍卖公告(第一次)

  •  

  • 案号:(2022)粤0106执恢80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112日上午10时至20221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557,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1419楼,建筑面积:686.0801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556.366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29.7134平方米。

  • 参考市价:9296385元,起拍价:6507470元,保证金:65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及其倍数[本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清场交付]

  •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自己的购买资格及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如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如竞买无效或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法律责任。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

  • 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622-9586

  • 网拍辅助机构咨询电话:广东能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020-83008726(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 预约看样:20221026日上午11点,集中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37-1419看样联系人:李先生15602237633,请有意看样者将拍卖标的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编辑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5602237633(此电话只作登记,不作回复),报名截止至看样前二天。请竞买人按预约时间准时到场,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无预约,法院将不组织现场看样。

  • 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本拍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五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五、拍卖竞价前,网络拍卖系统将对竞买人所缴付的保证金进行冻结,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111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1061155360)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0106执恢80

  • 六、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 七、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八、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 拍卖咨询电话:020-83008726

  •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联系部门:本院政治部督察室,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8936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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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923

  • 竞买须知

    拍 卖 须 知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的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预约电话:020-83008726)。

    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的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预约电话:020-83008726)。

    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的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3008994)。

    八、【成交价款缴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

    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联系人:执行局经办人唐法官,电话:020-83006756,书记员电话:020-83008706

    十、【悔拍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有关网络拍卖的法律规定,请详细查阅*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 保证金须知

    一、保证金的缴纳:

    保证金是用户参加竞拍的凭证,如用户有意参加相关标的物竞拍活动,则须缴纳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设置的参与竞拍活动的保证金。每个标的物的竞拍只需要缴纳一次保证金。

    请在标的物详情页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进入报名流程并交纳保证金。已有京东账号的用户,请先登录京东账号,并确认您的京东账号已通过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没有京东账号的用户,可直接点击“交保证金报名”按钮,按照系统提示注册京东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缴纳保证金。

    二、 保证金的处理:

    1.保证金的返还,以下两种情况下,将原路退还用户保证金:

    1)用户未成功竞拍标的物;

    2)拍卖结束前,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依法撤回、中止、暂缓拍卖的。保证金将在竞拍结束后24小时内原路返还或解冻(大额转账支付保证金的,需您自行提交准确的原汇款账户信息),具体到账时间请以银行信息提示为准。如您交纳的竞拍保证金符合退还条件,但是未予退还,您可以联系京东司法拍卖客服专线400-622-9586。我们会尽快帮您处理。

    2.保证金冲抵成交款

    用户竞拍成功后,用户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法院。用户需自行在线下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成交款支付给法院。如按照页面公示,有拍卖佣金产生,用户应在自行在线下将拍卖佣金支付给送拍机构。

    3.保证金的扣除

    竞拍成功后,京东依法将成交用户的保证金结算给法院。

    用户未按规定如实提交个人身份信息、企业资质、特殊资质证明等,或所提交的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善、出现错误,或竞拍成功后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剩余成交款付款的,处置法院可依法扣除用户缴纳的保证金。扣款手续及出具凭据由处置法院完成,但京东无需就扣除的保证金给用户、处置法院或送拍机构开具发票或收据等相关凭证。

    4.特殊情况

    用户因页面公示的竞拍标的与实物不符、存在重大瑕疵未公示等原因,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处置法院返还保证金的,请按照页面公示的联系方式,自行与处置法院沟通返还事宜,是否返还保证金由处置法院决定。由于京东在竞拍成功后即将保证金向处置法院结算,故所涉款项的返还不经过京东,京东亦不对处置法院是否返还、返还时效、返还方式等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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