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334(33A)铺(第二次拍卖)
202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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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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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恢131询价报告.pdf22-恢131查册表.pdf

详见附件询价报告及查册表

 

竞买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至2022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20/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334(33A)铺(产权人王淑坤,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83423号,建筑面积:118.3227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

【商铺现状:于2022年6月15日现场勘查,该商铺无人营业,物业告知该商铺与隔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335铺打通,334(33A)铺无入户门口,以335铺门口作入户门,截止至2022年5月31日,334(33A)铺欠物业管理费本金69万元(不含滞纳金)。】

【隔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335铺产权人非本案被执行人。】

【两商铺水电是否一同混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物业了解,如买受人需恢复用电、用水及燃气使用的,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该商铺按现状拍卖,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产权过户登记法律文书送达房管部门,具体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后,该商铺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335铺的间隔问题由买受人自行与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335铺产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对该商铺测绘,确定该商铺产权界址后,可自行与该商铺的实际使用人沟通交接商铺,亦可向本院申请腾空交房;现涉案商铺以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63号335铺作入户门,该商铺恢复原状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铺大门恢复原状、商铺水电恢复原状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处理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因商铺恢复原状问题引发的纠纷,由相关当事人另案诉讼解决。】

京东大数据评估询价平台反馈该房产总价2870356元,单价:24259元/平方米。

阿里拍卖大数据询价平台反馈该房产总价1101204元,单价:9307元/平方米。

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反馈该房产总价4590224元,单价:38795元/平方米。

依据上述询价结果计算出上述商铺平均值为2853928元。

起拍价:1826600元,保证金:36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拍卖的交易及过户按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有关房地产限购政策执行,竞买人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购房资格,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竞买人不符合现行规定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竞买无效、无法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自行确认是否具备购房资格后慎重参拍。

港澳台及外国人士须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规定。

三、优先购买人:

至本公告作出之日暂无优先购买权人申请优先购买权,如有未申报的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五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该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4008733066

本案已委托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对拍品进行预约看样及电话咨询,看样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如需看样请提前一个工作日致电18126856615预约。

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按现状交付拍卖,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交易过户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核实并承担,一切已知或未知的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因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及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未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房地产,法院不作可出证的任何承诺。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拍卖过户的商铺面积以房管局核实为准,若核实面积与本拍卖所标示的面积不符而产生价款差异的,不再补缴或退还。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请竞买人自行通过支付宝账户缴交。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11月5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帐号:6228400087198282463)。填写缴款单时务必备注本案执行案号:(2022)粤0103执恢131号。

竞买人成功竞买后,请耐心等候本院的电话通知,因本院需时间办理相关的手续。

如需办理本标的物贷款服务可联系: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荔湾支行

何先生,81615105、15622212775

许小姐,81615665、15913158003

朱小姐,81513489、18926288332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

李经理,13922718686

梁经理,1363226208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如涉及违法违规的,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属普通的咨询的,请拨打拍卖辅助机构的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20-83006152.   咨询电话:020-81602062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荔湾法院执行局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竞 买 须 知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0月25日10时至2022年10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sf.taobao.com/020/13;户名: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络服务提供者处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1、暂无优先购买权人。2、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的案件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后五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次拍卖标的物按现状拍卖,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本院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其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另外,根据国家及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目前的房地产限购政策,竞买人在拍卖成交当日需具备当地房地产限购区域范围内的购房资格。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广州花地湾支行,账号:6228400087198282463,交 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2)粤0103执恢131号”,以便法院查收],并在交齐拍卖款后十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十、拍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税、费、金的种类和金额竞买人应自行向税务机关了解),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的拍卖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竞买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本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20-83211082。

十六、本须知未尽事宜,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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